落月灯

但愿那月落重生灯再红

意在笔先




最开始写作的时候,我其实也不知道所谓“文笔好”究竟好在哪里,以为就是高中语文老师一再强调的文字优美,于是走了很多弯路。

我也曾被困在骈俪派的窠臼里,一味追求文辞华丽,大量用典,乍一看,唬人得很。

那时我刚入学,我的导师刚刚带我,他说能感觉到我创作的热情,想跟我谈谈,我一度非常忐忑,又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,我自认为很努力,作业很工整。

我们师徒坐下,讨论我上交的唱词和散文作业,老师和蔼,只说了我写得比较好的地方,并没有批评我,但是他给我了一个书单和戏单,让我这学期结束前看完。

我照做了,看着看着我大概就明白了自己错在哪里,也明白了老师的苦心,他在保护我的创作欲,想让我自己发现问题,改过来。至今我都没有删掉第一次课的作业,每次看都觉羞愧万分,以此为警告。

那些老戏,无论词藻文雅还是通俗,无一例外能动人。


首先,“文笔”是锦上添花,是衡量创作者的,最末流的标准。

想象一下,一件金缕衣,给活生生的美人穿上是什么样子,给麦秆扎的稻草人穿上又是什么样子?文笔就是一件金缕衣,给美人穿上,锦上添花,给稻草人穿上,它依旧是个稻草人,纵然有人被金缕衣吸引,拨开衣服,看到是稻草人,只会更失落啊。

就像我们的故事,没有完整有力的故事内核,没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美妙情节,没有活生生的人物,再好的词藻都是无用的,因为你的故事,情节,从最开始就是乏味无力的。

所以乡野村夫能讲出津津有味的故事,而有些人有些创作者,他们空有笔墨,却言之无物,用看似华丽的字句装饰一个又一个空洞的故事,烂俗的情节,换汤不换药,他们也知道,自己不过用文字粉饰无能为力的创作天赋。有些被人讲腻了的故事,即使换更富丽堂皇的文字描绘,你依旧觉得疲倦。

删掉那些繁复的描写,看看故事还剩什么,很有可能删掉描写,人物其实只做了简简单单一个动作…情节也并不曲折,那就是纸老虎啦。

情境,人物,事件…这些都比文辞优美更重要,创作者,首先是讲故事的人。


其次,不能被所谓“文笔”拖后腿,把握住“适度”原则,可以追求美的文字,但不能被奴役,它只是讲故事的工具。


学习理论知识,我们专业内绕不开的研究课题叫做“本色论”,前前后后好几位老师都带我研究过这个课题下面的小分支。

本色论研究越深,一句两句是说不清楚的,但研究到徐渭,他关于“本色”的理论对我的创作有很大的影响。


“至散白与整白不同,尤宜俗宜真,不可着一文字,与扭捏一典故事,及截多补少,促作整句。锦糊灯笼,玉镶刀口,非不好看,讨一毫明快,不知落在何处矣!此皆本色不足,仗此小做作以媚人,而不知误入野狐,作娇冶也。”

———《题昆仑奴杂剧后》


这段话就是在说,如果为了剧文的典雅而故作高深,扭捏作态,文字粉饰媚人,就把珍贵的材料浪费了,就像用锦缎糊灯,透不出光亮,刀口镶玉,开不出利刃一般,不好看,也不实用,弄巧成拙,失了明快。

有了好故事,文笔上的功夫也要到位,这种到位不是好词好句,而是用词准确,描写适度,不能有任何一句废话。


如果一个动作加上复杂的修辞,那么观者就会在阅读中感觉到不适,故事是给人看的。

一段人物动作,动作之间应该连贯衔接,才会让观者在脑海里看到人物在文字的指引下演出来,氛围感的确重要,但是氛围感是为画面感服务的。

有力的动作和情节,很容易因为过度包装文字失去力量。

少将军手握缰绳,飞身上马。就足够了,如果再描写手如何,绳如何,马如何,那下一个动作,搂紧怀里的人,就显得不连贯,不够紧张了,笔墨应该放在他如何搂住怀里的人。

“动词”永远比“形容词更重要,不是吗?

佶屈聱牙的文字让人不知所云,追求所谓文雅美丽适度就好。


意在笔先,是第一步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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